淘宝假货网店主恶意投诉正品商家 被判赔偿210万元
王某和江某在淘宝开设有网店,淘宝主要经营运动服饰、假货家被运动鞋类等运动产品。网店商标系某公司持有,主恶王某卖的意投元是该品牌的海外直邮正品,而江某卖的诉正则是假货。2016年12月,品商判赔王某经营的偿万淘宝店铺遭到江某投诉,淘宝公司根据投诉,淘宝删除了涉案商品的假货家被商品链接。
案件宣判现场。网店 胡哲斐 摄
2017年1月,主恶王某向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出申诉,意投元经平台审核,诉正申诉成立,品商判赔恢复了涉案链接。随后,涉案淘宝店铺又受到江某发起的反申诉。这回,江某还伪造了商标权利凭证和相关印章。
阿里巴巴知识保护平台根据反申诉认为王某申诉不成立,判定王某经营的涉案淘宝店铺售假,按照售假进行处罚,删除涉案商品链接,并对涉案淘宝店铺进行了降权处罚(指商品搜索排名靠后),直至开庭之日,该处罚尚未撤销。
案件宣判现场。 胡哲斐 摄
由于降权处罚不可逆,所以王某的店铺生意遭遇“滑铁卢”:2017年3月,店铺营业额还有800多万元,而到了次月,直接下跌到了400多万元。因此,王某要求被告江某赔偿因商品链接被删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8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。
经审理查明,江某为被控投诉的主体,被诉投诉行为不具有正当性,王某和江某为直接竞争关系,已经导致王某及其经营的淘宝网店遭受了实际损失,故江某的恶意投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法院认定被告江某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210万元(包括原告王某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),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。
据该案承办法官叶胜男介绍,本案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,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因恶意发出错误通知,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故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案件。
“目前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已经深度融合,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带来了深刻影响,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支持、鼓励、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,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新动力、新动能。”叶胜男说。(记者 胡哲斐)
原标题:假货网店主恶意投诉正品商家 被判赔偿210万元 责任编辑:冷芳杞相关文章:
相关推荐:
- 微信110揭秘“桃色陷阱”:AI合成视频勒索
- 纳思达阐述美税改法案的影响 产生超13亿元收益(附概念股)
- ChatGPT当选自然杂志年度科学人物 十大人物名单
- 首只规模2000亿元股票ETF诞生 已有5只股票ETF规模突破1000亿元
- 机械革命迷你主机imini Pro仅2400元:独显级显卡 玩多种游戏大作
- 2.2亿彩票中奖者不愿曝光个人信息 江西福彩:已兑走部分奖金
- 彩民中2亿多且无需缴税?官方回应:暂无人兑奖无法核实
- 国际油价创3年多新高 可择机配置油气类QDII基金
- 《如龙》剧集IGN 4分:几乎没有黑帮风格 不够还原
- 柳州螺蛳粉协会秘书长谈增臭剂 当地多部门将对螺蛳粉企业开展实地检查